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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拉拉女孩跳车事件司机周某春的辩护策略我的一点不成熟想法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2-05-14



司机周某春应不应该得到律师的帮助?根据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局2021年3月3日 《关于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况通报》,周某春已被检察院批捕,“37天黄金救援期”这个机会已经过去,可以肯定的是周某春做为被告接受法院的审判是定了.这个事件在全国的影响如此之大,涉事司机周某春现在到底有没有得到律师的帮助,是我关心的.从网上的信息来看,似乎找不到这方面的消息.我想周某春应该得到律师的帮助,或是家属自己请,或是法律援助.这就好比一个人得了癌症,在他的最后时刻也希望得到精心的治疗和家人的关心.站在人的立场上,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也应该得到律师的帮助.


货拉拉司机周某春的辩护策略选择.


一、无罪辩护不能选.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在整个事件中,周某春做得确实有不当之处.如果上来就做无罪辩护,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就过不去.这个案子影响这么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既然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周某春的刑事责任,估计内部也是经过论证了的.再说,法院也不敢判周某春无罪,公检法三机关法院最弱势,加之目前的侦查中心主义司法体制的现实,所以周某春被法院判定有罪,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做为周某春的辩护律师(假如有的话),就要从现实出发,放弃无罪辩护的策略,不能重蹈当年药家鑫案的覆辙.


二、量刑辩护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一,在关于周某春的定性上,不要做辩护.这样公检法也能接受,国人也能接受.因为死者为大,总得给受害女孩一个说法.杀人偿命,自刘邦入咸阳约法三章起,千百年下来成了国人关于正义的普遍观念.


第二,在量刑上,律师应奋力为周某春争取有利的量刑结果,如能争取缓刑,那就最好.


首先,根据警方的通报,周某春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此案件一出来时国人的种种不好的猜测都没有发生.周某春也就是想多挣几个钱,为了节省4分钟多次偏航,态度不好,可这就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没到把其关进监狱的程度.


第二,周某春看其年龄38岁了,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如果真得把其判了关了,他的家怎么办?如果周某春有律师的话,应该去周某春所在的社区,走访了解一下其家庭情况,让社区出证明.同时再去社区矫正机构,劝其接纳周某春,出具证明.周某春是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能在社区矫正机构改造不进监狱,那就更好,既可以防止其脱离社会,又能照顾好其家,减少不稳定因素.


第三,劝说周某春的家人拿出真金白银换取受害女孩家人的谅解.网上说,货拉拉公司通过赔偿拿到了女孩家人的谅解书,或许法院在审判周某春时,会考虑这个情节.可我有一点担心,这个谅解书是给货拉拉公司的,不是给周某春的.如果其家属能得到一份关于给周某春的谅解书,那就更好.


第四,律师最好劝周某春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周某春的案子现在应该在检察院,在这个阶段签订认罪认罪具结书,争取这个量刑情节.签比不签好,早签比晚签好.


结语:站在人的角度上希望涉事的货拉拉司机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也希望其能得到缓刑.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治病救人,救人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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