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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危险废物8000余吨 两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刑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2-05-14

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污染环境罪出现在大众视野,近期临沭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案件.


赵某系临沭某公司生产负责人,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8577吨钡渣,钡渣产量太大,公司无害化处理设备能力有限、设备和工艺不完善,大部分钡渣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便安排工作人员将其和已经无害化处理的钡渣掺杂后在公司内东边渣场露天存放,后因存放不下,需继续生产,大部分钡渣又雇人运至某公园旁的砖场用于生产建筑用砖.不久,因省环保监督组到该公司检查,发现渣场内存放一千多吨钡渣不符合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邱某便将钡渣转运至某批发市场用于场地回填.


临沭法院认为,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追求单位利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80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依法应当追究被告单位犯罪责任.被告人邱某、赵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邱某、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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